各二级院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国办发〔2021〕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加快创新型、创业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为2023年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分赛选拔优秀参赛项目,学校决定举办广东理工学院2023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简称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放飞青春梦想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理工学院
承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协办单位:教务处、科技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校团委
(一)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大赛组委会成员:
主 任:刘香萍
副主任:于兆勤 张宗珊 黎会友
成 员:简国明 王康华 张 敏 李相平 谭蒙革 彭雪帆
朱亚伟 周红梅 赵玉娴 各院(系)院长(主任)、书记(副书记)和副院长(副主任)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大赛的组织、宣传、推广、沟通、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办公室成员:
主 任:简国明
副主任:朱亚伟 彭雪帆 赵玉娴
成 员:王中伟 李协平 张磊磊 张惠君芷 詹植肯
三、赛程安排
本次大赛采取院系初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三级赛制。
(一)院系初赛(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
各二级院系要成立竞赛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安排专人负责大赛工作,拟发通知,动员学生积极参赛,做好参赛指导和创新创业项目书的撰写,组织好院系初赛,对参赛项目进行书面评审、路演展示及答辩等,评选出各院系优秀项目,并给予表彰奖励。
创新创业项目书(纸质稿、电子稿)各院系留存,创新创业学院将视具体情况对二级院系的创新创业项目书调用和抽查。
建议二级院系通过问卷星官网:https://globalcdn.wjx.cn/corplogin.aspx,选择考试,创建问卷,生成二维码,发布通知,同学报名,上传创新创业项目书等。
各二级院系在完成初赛工作后,请在2023年省赛网报名截止前(另行通知)将二级院系竞赛资料(包括比赛通知、宣传发动、指导学生、初赛现场、颁奖仪式等照片、推文、视频、文字资料等),统一打包发至张磊磊老师邮箱:leileigdlg@163.com。
(二)学校复赛( 2023年4月15日前)
二级院系双创工作负责老师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本院系在校本专科学生人数(非毕业班人数)、参赛项目数以及参赛项目一览表(命名为某某院系2023年“互联网+”大赛材料)统一打包发至创新创业学院张磊磊老师邮箱:leileigdlg@163.com。
创新创业学院收齐各二级院系参赛数据后,根据各二级院系初赛项目总数、学生报名率(权重分别为0.4、0.6)确定出各院系参加校级复赛的项目指标,校复赛总指标数约60个左右。学校公布各二级院系复赛项目指标后,各二级院系按照对应的指标推荐项目团队,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汇总,并将推荐项目一览表、创新创业项目书(见附件)电子稿(命名为某某二级院系复赛材料)统一打包,于2023年4月7日前发送到张磊磊老师邮箱:leileigdlg@163.com,同时将纸质稿(参赛项目院系一览表加盖公章,项目团队的创新创业项目书一式一份)于2023年4月7日前交到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张磊磊老师处(42幢310室),鼎湖校区纸质稿可交鼎湖行政楼515室李协平老师收(李协平老师联系电话:13322965579)。
校竞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参加校级复赛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选出若干个“互联网+”项目参加校级决赛。
(三)学校决赛( 2023年4月30日前)
校组委会聘请校内外专家作评委,通过路演PPT展示、答辩等决赛环节,评出金、银、铜奖及优秀组织奖等其它奖项。校组委会聘请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针对性培训和打磨,然后按照省赛组委会分配名额择优遴选项目,代表学校参加广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四、竞赛事项
1、学校将积极组织参加“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主体赛事中的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并参加省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2、本次校赛的评审规则依照广东省教育厅2022年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评审规则执行。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院系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每位同学只能负责一个项目,作为成员一般不超过4个项目,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新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已获往届广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银铜奖的项目,不能再报名参赛。
5、目前国家、省“互联网+”大赛通知还没有下发,等到国家、省通知下发后,学校将公布2023年各院系参加大赛最低项目数、最低人数,各院系要积极发动广大同学按照国家大赛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名参赛。
五、竞赛设奖
竞赛设金奖3个、银奖5个、铜奖8个、优秀奖若干个;荣誉证书+奖金。
获金奖、银奖、铜奖的第一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
学校将根据二级院系报名率、报名数、组织情况、获奖成绩等,对组织单位进行量化考核,评选出若干个优秀组织奖,颁发牌匾。
六、参赛项目类型
高教主赛道参赛项目类型为: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 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七、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国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2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八、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国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国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九、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大赛是落实学校“创新强校,实干兴教”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单位和各二级院系要广泛动员,积极鼓励学生组队参赛,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力争本届大赛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实现“营造氛围、展示成果、助力发展、瞄准省赛”的目标,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
2.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大赛活动涉及面广,希望全校师生关心和支持大赛活动。大赛组委会及各有关单位和各二级院系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落实好大赛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学校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十、注意事项
1.组委会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的一切法律问题与组委会无关。
2.组委会将对作者和作品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所获得的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公布。大赛未尽事宜,请与组委会联系。
3.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办公室地址:
简国明 19875825922
朱亚伟 13824616938
张磊磊 13415772587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42幢310室)
附件(附件不随通知印发,请二级院系到广理双创工作资料QQ群下载):
1、广东理工学院2023年“互联网+”二级院系参赛项目一览表;
2、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3、广东理工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书模板。
广东理工学院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