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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广东理工学院2019年“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9年04月23日 15:31  

各院(系),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预通知》(粤教毕函〔201923号)的要求,学校决定于20194月至6月,举办广东理工学院2019年“浦发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选拔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我校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南粤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以大赛为牵引,深化教学改革,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驱动发展。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理工学院

承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协办单位:教务处、科技处、学校团委

(一)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大赛组委会成员:

 任:刘香萍

副主任:张宗珊 柴维斯 黎会友

 员:简国明 王康华 郑来纪   彭清林

朱亚伟   周红梅 何海辉

各院(系)院长(主任)、书记和副院长(副主任)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大赛的执行、宣传、推广、沟通、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办公室成员:

 任:简国明

副主任:朱亚伟   周红梅 何海辉 赵玉娴

 书:王中伟 李协平

(三)办公室下设秘书组、竞赛组、宣传组、会务组四个工作小组,负责大赛的执行、宣传、推广、沟通、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1.秘书组:郑来纪 朱亚伟

1)竞赛方案的起草、收集意见并组织修改;

2)初赛、复赛、决赛的组织、协调、统筹工作;

3)负责对外联络工作(包括赞助单位、培训专家、评审专家、校外导师的邀请等);

4)负责落实领导及嘉宾所需有关大赛的材料。

2.竞赛组:周红梅 王中伟

1)各院(系)参赛队伍的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工作;

2)大赛平台及网站的运营工作;

3)参赛团队的资格审核及分组工作;

4)参赛团队各阶段的评审工作;

5)落实启动仪式培训专家的安排工作;

6)大赛期间培训导师的讲座和创客联盟的沙龙培训安排。

3.宣传组:彭清林 朱亚伟 何海辉

1)大赛前期宣传。通过视频短片、海报、宣传栏、横幅标语、广播、网站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大赛氛围。通过多形式、高频率的宣传,扩大学院大赛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2)大赛中期宣传。有关大赛系列活动的信息发布、摄影、录像、采访报道工作,并做好对外媒体发布新闻稿件的审定工作;如:专家讲座培训系列、学生团队沙龙系列、优秀团队的活动系列等。

3)大赛后期宣传。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渠道对大赛中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及优秀团队进行深度访谈报道和宣传,并对整个大赛过程制作图片,制成完整的录像资料;通过对外媒体的联系来提高我校大赛的宣传报道力度。

4.会务组:赵玉娴 李协平

1)负责大赛决赛会场的布置,嘉宾领导的座位安排及设备的技术保障工作。

2)负责大赛期间领导和来宾的报到接待工作;

3)负责大赛所需物品(包括证书、奖品、纪念品、文具、矿泉水等)购置工作。

4)负责启动仪式、复赛、决赛期间的礼仪安排工作。

(四)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大赛组委会将邀请创新创业方面专家教授、知名创业企业家、青年创业导师、金融机构和行业专家及校内创新创业导师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

 任:王康华

副主任:简国明

 员:校内外创新创业类评委、教授、专家

初赛、复赛的评审工作由校内导师组成的评委负责;决赛的评审工作由校内外专家、教授组成。

四、大赛总体安排

广东省分赛将举办“1+6”系列活动。“1”是1个主体赛事。“6”是6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我的创新创业故事”暨微视频征集活动、“互联网+”大赛项目集训营、企业命题挑战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交流活动。

我校将积极参加“互联网+”项目和其它创新创业类项目,参加主体赛事中的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见附件7)赛道及6项同期活动(详见省粤教毕函〔2019〕23号文件)。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4-6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省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就业在线”或“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就业在线”(job.gd.gov.cn)、“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至6月10日,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预通知(粤教毕函〔2019〕23号)精神和我校去年报名情况,我校今年各院(系)参加校赛的最低项目数、最低参赛学生人数见附表1。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系)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8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学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银、铜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3.各院(系)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二)院系竞赛。各院系要积极动员学生报名参加学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好院系竞赛。院系竞赛需在5月22日前完成,并遴选出参加校级竞赛的候选项目。学校将在5月23日9:00统计各院(系)网上申报成功项目数、参赛人数。学校根据各院(系)初赛项目总数、学生报名率(权重分别为0.6、0.4)确定出各院(系)参加校级复赛的项目指标,10个院(系)约60个左右项目参加校复赛。

(三)报送材料。各院系于5月24日17:00前按院系项目指标,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推荐(汇总表排序),将大赛作品申报表、商业计划书或创新创业计划书、参赛项目院系汇总表(见附件4、5、6)电子稿(命名为某某院(系)复赛材料)统一打包发至王中伟老师邮箱:1165090814@qq.com;同时纸质稿(参赛项目院(系)汇总表加盖公章,大赛作品申报表、商业计划书或创业计划书一式两份)交到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42幢310室)。

(四)校级复赛(5月底)。校竞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参加校级复赛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选出若干个“互联网+”项目及其它项目参加校级决赛。

(五)校级决赛(5月底或6月初)。通过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校级决赛将决出金、银、铜奖及各类其它奖项,并按照省赛组委会分配名额择优遴选项目,代表我校参加广东省竞赛。

六、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七、竞赛设奖

金奖:2个,荣誉证书+奖金4000元/个;

银奖:3个,荣誉证书+奖金3000元/个;

铜奖:5个,荣誉证书+奖金2000元/个;

优秀奖:若干个,荣誉证书+奖金500元/个;

奖金分配方案为学生团队占60%、指导教师团队占40%;荣誉证书上写指导教师姓名;获金奖、银奖、铜奖的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

最佳人气奖:1个,证书+奖金1000元/个;

优秀组织单位奖:5个,奖金依次为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牌匾。

优秀组织奖的必要条件是:该单位同时满足“互联网+”最低参赛项目数、“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最低参赛项目数、最低参赛学生人数。

采取计算出各院(系)参赛项目超指标数、参赛人数比例率(组织单位奖统计时间点为6月10日)、组织情况(学校竞赛活动参加情况、按时上交各种材料情况等)、竞赛成绩(校赛选手分数),将各组数总和归一化后,按参赛项目超指标数占25%、参赛人数比例率占25%、组织情况占25%、竞赛成绩占25%,计算权重值。按权重值大小评出优秀组织单位。

八、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九、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学校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十、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十一、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大赛是落实学院“创新强校,实干兴教”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单位和各院(系)要广泛动员,积极鼓励学生组队参赛,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力争本届大赛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实现“营造氛围、展示成果、助力发展、瞄准省赛”的目标,激发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

2.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大赛活动涉及面广,希望全校师生关心和支持大赛活动。大赛各工作组及各有关单位和各院(系)的成员要认真负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落实好大赛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情况组织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激励更多学生了解“双创”、投身“双创”。切实提高我院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学院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十二、注意事项

1.组委会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的一切纠纷与组委会无关。

2.组委会将对作者和作品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所获得的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公布。大赛未尽事宜,请与组委会联系。

3.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组委会各工作组联系人、办公室地址:

组委会办公室简国明  13826352705

秘书组朱亚伟  13824616938

竞赛组王中伟  18274866931

宣传组彭清林  13902365238

会务组李协平  13322965579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42幢310室)


附件(不随通知印发,请自行到广理工创新创业工作群下载)

1.广东理工学院2019年各院系参加大赛最低项目数、最低人数表;

2.广东理工学院“互联网+”大赛选拔赛工作安排;

3.项目评审要点;

4.参赛作品申报表;

5.商业计划书或创新创业计划书;

6.参赛项目院系汇总表;

7. 广东理工学院“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8.《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

9.《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预通知》(粤教毕函〔2019〕23号)。



广东理工学院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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